保卫处处长工作职责
(1)主持保卫处全面工作,制定年度保卫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(2)负责全处思想政治工作,定期对干部、职工岗位考核。组织保卫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、培训。
(3)及时传达落实上级有关文件、会议精神,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安全保卫工作,定期检查督促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。
(4)抓好保卫人员门卫管理、巡逻防控、视频监控工作,不断探索保卫工作新方法、新手段、新措施。
(5)组织落实平安校园建设各项措施,分析研究治安形势,当好学校领导参谋助手。
(6)抓好法制与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国家政治安全、意识形态教育,不断提高师生员工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。
(7)组织开展以“四防”为主的安全防范工作,督促校园人防、物防、技防、科技防等各项防范工作措施的落实。
(8)配合公安机关抓好校园及周边公共复杂场所、特种行业、暂住人口等各项治安管理工作。
(9)组织保卫人员协助公安部门侦破、查处各类案件。
(10)督促学校各单位组建信息员队伍,及时收集治安信息,化解各类矛盾纠纷,快速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,严防政治性、群体性事件发生。
(11)狠抓校园消防管理,督促各项消防工作措施落实。
(12)组织保卫人员做好重点人口和轻微违法青年的调查与帮教工作。
(13)按时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保卫处、平安办、武装部简介
随着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壮大,江西工程学院保卫处在原保卫科的基础上于1998年更名为保卫处;平安办在原综治办的基础上,根据新余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[2021]1号文件精神,于2021年1月更名为江西工程学院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(简称平安办);武装部于2008年正式成立。按照学校人事机构管理设置,保卫处、平安办、武装部实行“三套班子”一套人马合署办公。现有保卫人员45人,学生应急分队20人、军训教官83人;其中保卫处长兼武装部长、平安办主任1人、副处长2人、科长1人,军事教导大队长1人,占总人数的3.8%。
学校保卫处、平安办、武装部围绕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工作目标,坚持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方针,认真研判校园安全形势,完善工作机制,狠抓措施落实,取得了学校安全保卫、平安校园建设、武装征兵等多项工作优异成绩。2008年以来,学校先后获得市公安局“全市内保系统先进单位”荣誉9次;获得市委、市政府授予“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”荣誉7次;获得省政府、省军区“全省高校征兵工作先进单位”荣誉1次;获得省教育厅“全省平安校园优秀成果三等奖”荣誉1次;获得市政府、军分区2019、2020年“全市征兵工作先进单位”荣誉2次;特别是2019年、2020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经省教育厅年度考核评估,分别排列全省本科高校第四名和第八名,连续2年被省教育厅授予“江西省平安校园”荣誉称号。